发表时间: 2016-12-24 00:32
本报讯(记者马卓超)12月23日0时-26日24时,忻州市启动Ⅱ级应急减排措施。限行区域包括忻州市忻府区、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原平市、定襄县市区内道路范围。同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(含)以上的货车、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。
12月24日,忻州市限制尾号为1、2的车辆通行;12月25日限制尾号为3、4的车辆通行;12月26日限制尾号为5、6的车辆通行(尾号为英文字母的车牌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)。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,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、不记分。
公共汽车、出租车、长途客运车(含旅游客车)、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;执行任务的警用车、执法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清障车;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。